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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 Mar.

肖战团队开始污名化同人创作了

弦上雪:

今天上微博,看到#创作同人作品存在哪些法律风险#这个新热搜,两眼一黑。


最担心的还是来了,不管这件事什么走向,从一开始就被扯进来的我们,必定是牺牲品。


本来同人创作就是在规则的夹缝中生存,现在要是任由对方任意抹黑、打压,以后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。


我好不容易才能坦然地跟身边的家人朋友说,我是一个同人小说的创作者,我不敢想象,如果这次被打压下去,同人创作者会不会和黄色、低俗画上等号。


希望大家都能尽己所能地向身边的人传递正面形象吧,请务必不要骂人、怼人,我们需要摆出的是一种打开大门欢迎参观的姿态,对于敏感问题避开不谈,只说三点:1、同人不违法也不低俗;2、为了热爱而创作;3、付出了时间和努力去提高自身的艺术水平。



以下是我本人的公开发言,我为其中的法律判断负责。


首先说一下,本人法律专业科班出身,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齐全。


创作同人作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两方面:


1、原作维权,如你创作了迪士尼相关同人,迪士尼可诉讼要求你删除作品、消除影响,如果你有盈利,迪士尼可以要求收缴违法所得、对你进行罚款。换言之,除了原作著作权人,谁也不能对作品的同人创作追究责任。


2、涉及真人的同人创作,如果【其本人】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,可诉讼要求你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构成犯罪的,公诉机关可以提起公诉。换言之,名誉权是一种人格权,除了本人,谁也不能对真人同人创作追究责任。


创作同人作品的所有法律风险,都局限在原作与同人作者、原型本人与同人作者之间,属于私权力领域,其他任何人无权代劳,也无权钻公/权/力的空子,滥用举报、实现打压异己的目的。


原作者和原型之所以通常不追究同人作品,就是因为同人作品会带来红利,同人作品与原作、原型本来就长期处于良性共生状态。同人作品并不低劣,我本人将继续产出同人作品,传递正能量,为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繁荣添砖加瓦。


我随时支持肖战本人对同人创作者提出要求,停止创作以他本人为原型的同人,乃至提起诉讼;我坚决反对歪曲、打压、丑化同人创作群体,呼吁大家尊重其他个体的精神、尊重创作自由,停止转移话题的行为,还网民一个清明、正能量的网络文化环境。


欢迎任何形式的转载,注明作者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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